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加快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全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成立了以局长王雁南为组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执法处,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工作。
(二)梳理科技系统涉及社会信用的行政管理权限名录。在全系统职能业务处室开展社会信用情况摸底调查,梳理行政管理权限名录。
(三)建设信用网站(网页、专栏)。利用石家庄知识产权网宣传信用政策、信用知识,公示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件。
(四)加强“双公示”信息的公示报送。各业务处室、职能部门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同时报送科技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后,推送至市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
(五)加强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使用。按照《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要求,科技局全系统业务部门在涉及申请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采用招投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金融监督管理、资质审核认定、评级评优、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六)规范“红黑名单”制度。选树诚信典型,规范“红名单”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经营、志愿服务、税费缴纳等重点领域每年要树立一批讲信用、重信誉,诚信经营的典型企业和个人。研究制定或修订完善科技局系统内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或评价标准。明确严重失信行为,规范“黑名单”制度。
(七)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对选树为诚信典型的市场主体实施优先提供资金政策支持、优化行政监管检查、探索实行行政审批便利措施、加强宣传推介等信用联合奖励机制。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性、司法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督导检查。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局系统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科技局信用状况监测工作督查组,对各部门各业务处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上报局领导。对工作落实不力,发生失信事件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开展专项行动。一方面,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梳理全局系统内部涉及社会信用的行政审批管理事项,摸清底数,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制定相应的措施;另一方面,在各部门、各业务处室集中开展政务、商务、社会、司法领域失信专项整治行动,对有可能发生的失信事件进行集中整治、惩戒。
(三)加强宣传推介。定期在全局范围内展开信用政策、信用知识、诚信典型、失信案件宣传。定期发布信用事件、信用制度、信用工作落实、信用市场监管、重大失信事件努力提高全科技系统关注度。建立违法失信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降低不良影响。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一)2017年第一季度,建立健全信用工作组织机构、实施意见、政策文件、工作计划、失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2017年第二季度,完成信用网站(网页、专栏)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梳理全局系统内部涉及社会信用的行政审批管理事项
(三)每月5日前,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收集并向市信用办报送至少3条信用信息集中公示推介。
四、联系方式
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高永生85667324
邮 箱:sjzzscqzfc@sina.com;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市地震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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