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
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邮管〔2018〕27号
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扎实有效推动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全省邮政行业精神文明及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发挥邮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作用,引导和推动快递企业加强内部管控,根据省局《河北省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订了《石家庄市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邮政管理局
2018年6月14日
石家庄市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扎实有效推动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省局《河北省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邮政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坚持新发展理念,健全快递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和评定,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工作氛围,着力提高全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营造良好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发挥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开展信用信息采集、评定和结果应用,引导和推动快递企业逐步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控机制,充分发挥信用对市场的正面导向作用。到2019年年底,快递业信用基础性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行业信用信息采集机制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初步发挥作用,规范运行、科学高效的快递业信用管理工作体系基本建成。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邮政管理部门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市局将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和标准,探索和完善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坚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从业人员的基础性主体地位,在评价指标设定和诚信文化建设等方面广泛听取其意见。注重发挥行业组织、第三方独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和信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信用制度,规范信用信息采集、信用指标设定、信用评定和结果应用,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提升信用信息电子化安全保护水平,切实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三)统筹规划,稳步实施。按照省局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快递业实际,立足当前,着眼全局和长远,统筹规划,明确思路和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危害寄递安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突出问题,有序建设和逐步完善快递业信用管理框架体系。
(四)整合资源,共建共享。有效整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邮政市场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消费者申诉、安全监管、舆情监测等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大数据对信用管理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按照省局进度安排逐步与“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系统、“信用交通”等平台对接和联网,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健全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融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完善快递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省局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完善相关信用制度,为信用管理提供坚实保障。(市局市场处负责,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二)组建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根据国家邮政局印发的《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工作规定》分别牵头组建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信用评定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和委员会日常运行应当坚持行业共治、民主管理的原则,体现客观性和权威性。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主要负责编制年度信用评定方案,根据年度信用评定方案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信用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分数确定年度评定结果。(市局市场处负责本地区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的组建,2018年7月底前完成)
(三)编制快递业年度信用评定方案。市快递业评定委员会按照全省年度信用评定方案编制本辖区年度信用评定方案,信用评价指标应当符合行业实际特点,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寄递安全、寄递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等方面全面反映行业信用评价维度,体现行业共识。兼顾标准统一和因地制宜,优化赋值方式。信用评定方案发布前,应当充分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等相关主体的意见。(市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负责编制本地区快递业信用评定方案,2018年8月底前完成,
市局负责指导)
(四)建立完善信用档案。依托快递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的信息化,摸清辖区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基本情况,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信用档案,用以记载和保存企业的信用信息。(市局市场处负责辖区内信用档案的建立和动态维护管理,2018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现有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工作)
(五)全面采集信用信息。按照快递业信用信息产生和来源,合理确定信用信息采集的方式和途径,主要包括系统对接、邮政管理部门录入、企业自行录入和其他部门共享等。充分利用日常检查、行政执法、实寄的测试、消费者申诉、媒体曝光等途径获取信用信息,并归入信用档案作为信用记录。(市局市场处负责辖区快递业信用信息采集,时间:2018年8月1日起开始,长期坚持)
(六)信用评定和结果应用。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根据年度信用评定方案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从业人员的信用进行考核打分,并确定信用等级。评定的周期为一年。信用情况的发布和通报等可以视管理需要采取按月度、季度、半年等周期实施。逐步探索信用评定结果应用的方式方法,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信用评定结果的指引作用,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市快递业信用评定,时间:长期,市局负责指导)
(七)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坚持不懈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时树立行业诚信典型,通过与全市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最美快递员”评选、“三化建设”、快递企业分级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大力表彰和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业核心价值观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发挥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赶超比拼、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世界邮政日”“学雷锋纪念日”“诚信快递你我同行”活动等有利契机,在行业内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市局办公室、市场监管处、石家庄市快递行业协会各负其责,时间:长期)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省局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步骤、有关工作要求等内容,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确保全市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二)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1.市局相关部门人员及主要品牌快递企业负责人参加国家局召开的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有关工作要求。
时间:2018年5月底前。
2.借助“2017年最美快递员表彰暨2018年最美快递员推选展示活动暨河北邮政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启动仪式”,向主要品牌快递企业部署全市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解读《石家庄市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8年6月底前。
(三)举办快递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
举办石家庄市快递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解读《快递业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讲解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知识、座谈讨论《石家庄市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8年5月底前。
(四)开展阶段性检查和评估
各企业要切实做好快递业信用体系相关录入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追究。2018年7月份、10月份,市局将就此项工作开展集中自查和检查,了解各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评估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工作实效,确保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做好迎接省局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日常跟踪管理,时间:长期;集中检查与评估,时间:2018年7月和10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市局成立石家庄市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各企业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细化具体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人力和物力,及时协调解决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将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适时纳入对各企业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实行量化考核与跟踪管理。各企业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保障相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注重舆论引导。各企业要采取积极措施,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及时报道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市场监管处宋倩,联系电话:0311-87852887。
附件:石家庄市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联络员名单
附件
石家庄市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联络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长
向红兵 石家庄市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成员
韩朝艳 市局市场监管处处长
刘 媛 市局办公室主任科员(主持工作)
范军璐 石家庄市快递行业协会会长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联络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处
联络员为市场监管处宋倩、霍少峰
石家庄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