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石家庄各县(市)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分行,东亚银行石家庄分行,中国邮政储蓄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河北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银发〔2014〕37号)有关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2014年征信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现就在我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快推进农村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扩大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试点范围
在2012年我省第一批试点建设基础上,2014年各个地市均选择至少一个县作为试验区试点,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名单见附件)。
(二)支持配合开展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工作
在试验区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跟进试验区建设,加大对试验区“三农”信贷支持,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服务种类、适用利率、抵质押物、推荐评优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农户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不良的客户予以限制,促进当地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
(三)持续推进农村信用评价工作,扩大农户融资渠道
各涉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农户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加快电子化档案建设,实现信息的持续更新。探索建立信用评级(分)机制,大力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与创建。积极开发适合“三农”的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落实“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的政策,降低农户融资成本,支持“三农”资金需求。
二、继续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小微企业
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创新产品、改进服务,深挖潜在客户。强化对信用信息的应用,健全制度,优化流程,对信用好的小微企业在授信、利率、服务等方面提供优惠,实现银企互利,双方共赢
(二)深化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分支机构要在试验区建设已有基础上,加大建设力度。根据当地经济特点,进一步整合小微企业信息,完善小微企业数据库。建立健全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信用培育和信用对接,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三、加大对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
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分支机构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整合各方力量,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积极推动、出台对试验区金融机构及信用户、信用企业的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针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建设。
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地方性金融机构,并协调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河北省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名单.doc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