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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举办“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发表日期:2019-04-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知要求,2018年12月4日,省、市及各县(市、区)1392个部门、单位,6458名工作人员,在各地大型广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

      主会场设在石家庄西清公园(省会法治公园),由石家庄市司法局、石家庄市普法办主办,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宣办指导。活动现场,北门悬挂宪法日宣传主题横幅"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左右放置内容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建设法治中国的宣传旗帜。活动区域分集中宣传区,位于广场中间位置,"U"字型设置,由省、市160多个部门1500多名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文艺演出区,位于广场西北角,演出宪法和法治类文艺节目。宪法朗诵区,位于广场东北角,由现场群众朗诵宪法,并发放小纪念品。
      现场还设置了电子大屏幕和LED宣传车参与现场宣传,播放法治公益广告、普法宣传片、法治文艺节目、标语和普法动漫。活动当天发放宣传资料26万份,设置展板652个,悬挂条幅300幅,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约1万名群众参与了活动。
21个县(市、区)在本地设立了分会场,组织开展了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设置展板2400个,悬挂条幅565幅,320名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解答群众咨询,接待和服务4万多名群众,发放142.5万份普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