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办、委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部门将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简称“双公示”信息)7日内推送至“信用石家庄”网站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为全市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提供支撑。
行政许可类信息主要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设定依据、许可事项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等内容,以及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行政处罚类信息主要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等信息,以及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
请相关局、办、委属单位将2018年以来做出过的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于9月7日以前发布至网站。
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信用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