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主管领导、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按照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网站及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内容及时填入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模板之中(见附件),报送到县信用办邮箱zhaoxianfgj@163.com,每月14日、29日前向县信用办报送信息。
三、加强督察考核
按照县政府要求,县信用办建立“双公示”月通报制度,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各单位“双公示”工作进展、数据报送情况。各部门请于5月4日前,将本单位信用工作主管领导、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和2015年以来本单位、本系统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报送至县信用办(县发改局办公室,电话:84941016)。5月上旬,县信用办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行政许可模板
2.行政处罚模板
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