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安委〔2015〕4号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正定新区、空港工业园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照省安委办《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和《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市安委会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
石家庄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推进全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创新和转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和《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分级负责、行业管理,全面实施、重点先行,程序严密、公正透明,动态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信用承诺、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氛围,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诚信守法形象,进一步推动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分步实施,高危行业率先推行,其他行业普遍推行,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加强诚信管理。
三、阶段划分
(一)试点先行阶段:2015年4月底前
1.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认真谋划部署,研究本地落实措施。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标准化已达标企业中选取典型企业开展试点,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经验,向本级安委办提出改进意见。
(二)全面铺开阶段:2015年5月至12月底
1.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完成煤矿标准化已达标生产企业1家、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标准化已达标企业146家(金属非金属矿山86家,尾矿库60座)、危险化学品已达标生产企业124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标准化已达标22家的诚信初评和分级,实施诚信管理;完成冶金建材及军工等行业标准化已达标企业163家(冶金18家、有色4家、军工14家、建材127家)及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规模以上已达标企业107家(机械42家、烟草1家、轻工24家、纺织16家、商贸24家)的诚信初评和分级,实施诚信管理。
2.其他行业。已开展标准化达标的其他行业(领域),完成已达标企业的诚信评定和分级,实施诚信管理。
3.无标准行业。没有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行业(领域),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基本规范》,结合实际,在商省主管部门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并制定评定标准。此项工作于8月20日前完成并向市安委办报备。
4.诚信平台建设。上半年,配合上级安委办做好企业诚信管理信息发布平台的相关工作,及时汇总整理企业评定资料,按要求逐级上报至市安委办。
(三)攻坚深化阶段:2016年1月至12月底
1.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年底前完成所有企业的标准化达标评审,并进行诚信评定,全部纳入诚信管理。
2.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7家、使用单位25家、成品油经营单位118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22家的诚信评定和分级,实施诚信管理;完成冶金企业2家及纺织企业1家、商贸企业5家的诚信评定和分级,实施诚信管理。
3.其他行业。已开展标准化达标的其他行业(领域),完成剩余企业的诚信等级评定,实施诚信管理。
4.无标准行业。完成承诺制企业的诚信等级评定,实施诚信管理。
四、工作范围
(一)高危行业(领域):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等行业(领域)所有企业;
(二)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机场等行业(领域)所有企业;
(三)规模以上企业:机械制造、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粮食、物流等行业(领域)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建设储存单位;
(四)人员密集场所:可容纳50人以上的车站、码头、商(市)场、宾馆、影剧院、网吧、旅游、体育健身、餐饮和娱乐场所等。
(五)其他已实行安全生产承诺的各类企业。
五、工作分工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审核、分类考评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各级安委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的组织、协调、审核与管理;
(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央企和省企(中央驻冀企业、省属企业总公司总部除外)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市属企业的诚信等级评定,实施诚信管理;
(三)各县(市)区安委办及有关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其他企业诚信等级评定;
(四)无明确主管部门的承诺企业,谁组织签订承诺书,谁负责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实施诚信管理。
六、等级评定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企业诚信等级评估小组,由主管处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聘请的中介机构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人数3—5人。
(一)评定标准
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承诺践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考评得分情况确定,共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其中,A级为90分(含)以上,B级为75—89分,C级为60—74分,D级为59分(含)以下。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分别按80、75、60分计入总分;企业承诺践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经企业诚信等级评估小组考评后,按20%计入总分。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评估项目进行适当细化和调整,但不得超过规定分值,并报本级安委办备案。(见附件2)
2.已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而未进行评审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标准化评审机构评审后,按评审等级结果相应计分。
3.无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其他行业(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在组织相关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企业诚信评定标准,并报市安委办审定(A级企业由省负责核准)。待审定通过后,组织行业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评定。因评定标准不属于国家下达标准化标准,在评定过程中,要严格控制A级诚信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属行业企业的10%。
(二)评定程序
1.企业自评
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企业承诺践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企业进行自评,填写诚信等级评定申请表及企业诚信承诺书,按安全生产诚信评定权限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见附件1、6)
2.分级评估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自接到企业申请的6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诚信等级评估小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标准化达标和企业承诺践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审考核。并主动向同级相关部门和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了解企业受行政处罚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现场评分,填写企业安全诚信等级评估报告,拟定企业诚信等级。(见附件2)
3.等级公示
(1)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末,将企业诚信等级初定结果汇总后,报本级安委办,由各级安委办统一在企业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企业对等级评估结果有异议或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社会举报的,安委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调查和审核,并对等级结果有变化的进行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等级确定
(1)公示结束后,企业诚信等级按照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评估结果进行认定。其中,A级企业由省安委办负责审核,市属B级企业由市安委办负责审核。
(2)确定D级企业的情形:应申请而不申请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的承诺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承诺而未承诺的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依据《石家庄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企业当年(企业自评估之日算起向后推一个整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企业弄虚作假,有瞒报事故、提供虚假安全生产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的。
(3)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企业实际,可以增加确定为D级企业的条目,但需报本级安委办审核。
5.信息发布
(1)各级安委办每季度要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和当地主要媒体上,将本级企业安全诚信等级评定结果和诚信等级调整情况发布1次。
(2)各级安委办要以文件形式向本级安监、发改、公安、国土资源、质监、工商、人社、工信、财政、工会、银行、能源监管、房管、建设、交通运输、科技、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通报企业诚信等级结果。
(3)各级安委办要将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结果逐级上报至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在规定的时限内报省备案。
(4)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评定权限和评估等级向企业颁发《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证书》,加盖公章;A级诚信企业由省安委办发证,加盖公章;市属B级诚信企业由市安委办发证,加盖公章。省安委办负责统一设计证书样式,市安委办负责印发至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诚信等级管理
(一)企业诚信等级重新评定
1.企业诚信等级有效期结束后(A级3年、B、C级2年,有效期的计算自上一次评估确定等级之日算起),企业应提前1个月申请重新评定,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评定程序对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评定。
2.企业在诚信等级有效期内,每年要自评一次。不按规定每年进行自评的,企业诚信等级重新评定时,在标准化得分中扣除一定分值。(见附件2)
3.A、B级企业有效期满后,不按时申请重新评定的按C级企业管理,C级企业有效期满后,不按期申请重新评定的按D级企业管理,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二)企业诚信等级的降级调整
1.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诚信等级下调1级。
2.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企业诚信等级直接下调为D级。
3.企业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不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的;经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和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拒不整改和拒不缴纳罚款的;不配合和阻挠执法的,企业诚信等级下调1级。
4.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督导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群众举报经核实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对企业诚信等级下调1级。
5.各级安委办每年组织督查组对本级已评估企业按照5%以上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评估结果不一致的,由各级安委办会同本级行业主管部门重新认定,相应调整企业诚信等级。
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向同级安监部门和下一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一次行政处罚和执法情况;各级安监部门每季度向同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下一级安监部门通报一次综合执法检查情况,以便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作为对企业评估和等级调整的重要依据。
企业诚信等级需降级调整的,由有权限的行业主管部门或本级安委办认定,报本级安委办统一汇总,每季度发布1次。并将企业诚信等级调整情况通报负有激励和限制措施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企业诚信等级的升级评定
被列入B级、C级、D级管理的企业,一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管理,完成自评并达到升级条件的,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前申请评定为上一级诚信等级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企业申请60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定程序,组织对企业诚信等级进行评定。
企业诚信等级提前升级的,由有权限的行业主管部门或本级安委办认定,报本级安委办统一汇总,每季度发布1次。并将企业诚信等级调整情况通报负有激励和限制措施职责的有关部门。
(四)激励和限制措施
负有激励和限制措施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实施方案》规定,对激励和限制措施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细则,并依据企业诚信评定等级,对企业实施激励和限制措施,具体实施情况于每年11月底前报本级安委办。本级安委办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每年12月底前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安委办专题报告措施落实情况。此项工作列入全市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由市安委办视各责任单位具体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诚信体系作为商务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打造“诚信石家庄”的重点环节,是加强行业诚信管理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定期研究协调本地本行业诚信建设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推进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按时限将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和分解,落实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同时,要完善动态监控、年中检查、年底考核制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分步推进,尽快实现全覆盖,真正把诚信管理作为落实企业承诺制建设的有力抓手,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强化服务指导。组织评估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确保评估等级客观、公正。对D类企业和“黑名单”企业,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强化服务,帮助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负有激励和限制措施的部门要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四)定期报送情况。各级、各部门在推进过程中要不断总结和完善,确实把企业诚信管理工作做实、做细。自二季度开始,每季度首月2日前将上一季度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展情况及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变动调整)情况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胡锡波 电话:87852890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申请表
2.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报告
3.A级诚信企业审核表
4.需调整诚信等级企业统计报表
5.B、C、D级诚信企业统计表
6.企业诚信承诺书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
评估申请 表
申请企业:
申请行业:
申请等级: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表
申请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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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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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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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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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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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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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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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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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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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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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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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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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人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人 |
特种作业人 员 |
人 |
固定资产 |
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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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 |
□初次评估 □延期 □复审 □重新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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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 □B级 □C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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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前企业曾取得的诚信等级分类:□A级 □B级□C级□D级□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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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已按《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自评明细表》进行了自评,自评表及明细表附后,现申请评估。本单位将严格遵守评估要求,并提供评审考核所需的真实信息。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二、企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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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诚信等级自评表
自评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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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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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评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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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部门 |
职务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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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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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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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综述(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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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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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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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评组组长签名:
(企业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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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自评明细表
序号 |
类 别 |
自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主要问题 |
自评得分 |
1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按照一级80分、二级75分、三级60分计入总分。2、无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承诺制企业,按照省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标准逐条自评,按百分制换算出得分值,拟定诚信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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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承诺 (15分) |
1、企业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单位内部层层签订承诺书(责任书不能等同于承诺书),并在醒目位置长期公示。(2分) |
1、未按要求将承诺书逐级签订至班组的扣1分;2、未在醒目位置长期公示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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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逐条兑现落实承诺情况。(5分) |
对照承诺事项,抽查2条承诺事项,未兑现落实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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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兑现落实计划和保障措施情况。(3分) |
1、未按照承诺事项制定落实计划和保障措施的扣2分;2、计划和保障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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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组织自查自评,做出阶段性工作小结。(2分) |
1、未按规定每半年开展自查自评的扣1分;2、无自查报告和书面工作小结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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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述职情况 (3分) |
1、每半年未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的扣1分;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12月份未对承诺落实情况专题向行业主管部门述职的扣1分;没有述职报告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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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制度”建设等情况(15分) |
1、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全生产例检、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制度。(7分) |
未按规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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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2分) |
1、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扣2分;2、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或不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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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财政部、安监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分) |
1、未按规定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扣2分;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未全部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扣1分;3、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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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内容简明、实用、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4分) |
1、应急预案无备案的扣2分;2、未定期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进行修改的扣1分(三年修订一次);3、未组织演练或演练无记录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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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现场安全管理(30分) |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的数量和选型应符合规范要求,并确保完好有效。(5分)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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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设备、作业场所、仓库等安全防护设施安装齐全,按规定使用检测报警仪、防火防爆装置、联锁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5分) |
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未按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装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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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设备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鉴定或校验,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均在有效期内。(5分)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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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气设备选用布置和临时电线架设符合电气规程标准。配电房安全用具齐备且定期检验合格。(5分)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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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6分) |
1、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不落实的扣6分;2、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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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卫生措施符合要求(4分) |
现场核查通风设施、防护用品、应急器具、体检制度及落实情况等,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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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隐患排查治理(25分) |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落实岗位自查,班组、车间检查,安全管理部门综合检查等分级分类检查和问题整改记录。(5分) |
1、未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制度的扣5分;2、分级分类检查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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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规定评估、处置、报告安全隐患,如实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情况。(5分) |
未按规定要求报告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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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重大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等五项工作内容。(5分) |
未按规定落实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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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开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5分) |
整改期限内未完成隐患整改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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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台账,并按要求认真登记。(5分) |
1、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扣5分;2、档案记录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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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育培训及安全 文化 (15分) |
1、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建立《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5分) |
1、未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的扣2分;2、未建立健全“一人一档”的培训档案的扣1分(企业提供花名册,现场抽取5-10个人培训档案)。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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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岗。(5分) |
岗位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核,未取得相应资格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随机抽取2-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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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企业员工熟知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工作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5分) |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2、企业职工对岗位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不熟悉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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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加分项) |
1、被市、县评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的,加2分;被国家、省级评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称号的,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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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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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分别按80分、75分、60分计入总分;企业承诺践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经企业自评后,按20%计入总分。(100分制) 2、A级:90分(含)以上;B级:75分至89分;C级:60分至74分;D级:59分(含)以下。 3、下列情形企业诚信等级按D级企业确定:应申请而不申请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的承诺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承诺而未承诺的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企业当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企业弄虚作假,有瞒报事故、提供虚假安全生产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况的。 |
五、填报说明
(一)“申请企业”填写申请企业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申请行业”按行业分类填写,如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
(二)“企业概况”包括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年产值等、发展过程、组织机构、主营业务产业概况、产量和业务收入)、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管理状况、自上年度以来本企业重伤、死亡或其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情况、有无特殊危险区域等情况。
(三)企业在提交申请书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不需提供)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资料。
4、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5、工厂平面布置图。
6、重大危险源资料。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评估需要的其他材料。
附件2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
评估报告
申请企业:
评估单位:
评估行业: 评估性质:
诚信等级:
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一、评估报告表
评估单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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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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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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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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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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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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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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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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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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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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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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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小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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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单位/职务/职称 |
电 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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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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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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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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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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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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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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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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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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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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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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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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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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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 □A级 □B级 □C级 □D级 |
评估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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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企业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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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小组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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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或安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评估报告首页应由评估单位填写名称并加盖公章。A级企业省安委办审核,市属B级企业市安委办审核。
二、评估工作人员保密及公正性声明
我们是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小组的工作人员,为保证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的公正性与有效性,特做以下承诺:
1、本人与受评估方在过去两年内不存在任何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2、以评估工作为己任,客观公正、严谨务实、清廉自律。
3、按照《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方案》,采取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公正评估企业诚信等级,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及标准。
5.除法律要求外,未经受评估方书面同意,对在评估工作中接触到的信息(包括受评估方的经营、生产状况及技术资料),决不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 被评估单位: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由评估小组负责人在会议上宣读,并请被评估方加盖公章确认。评估结束后随全部资料交评估组织机构。
三、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明细表
序号 |
类 别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主要问题 |
评估得分 |
1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
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分别按照80分、75分、60分计入总分;2、无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承诺制企业,按照省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标准逐条评估,按百分制换算出得分值,确定诚信等级。3、企业诚信等级重新评定,企业在诚信等级有效期内,不按规定每年进行自评的,在标准化基础得分中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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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承诺 (15分) |
1、企业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单位内部层层签订承诺书(责任书不能等同于承诺书),并在醒目位置长期公示。(2分) |
1、未按要求将承诺书逐级签订至班组的扣1分;2、未在醒目位置长期公示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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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逐条兑现落实承诺情况。(5分) |
对照承诺事项,抽查2条承诺事项,未兑现落实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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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兑现落实计划和保障措施情况。(3分) |
1、未按照承诺事项制定落实计划和保障措施的扣2分;2、计划和保障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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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组织生产承诺自查自评,做出阶段性工作小结。(2分) |
1、未按规定每半年开展自查自评的扣1分;2、无自查报告和书面工作小结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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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述职情况 (3分) |
1、每半年未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的扣1分;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12月份未对承诺落实情况专题向行业主管部门述职的扣1分;没有述职报告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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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制度”建设等情况(15分) |
1、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全生产例检、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制度。(7分) |
未按规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检查文书资料,现场检查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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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2分) |
1、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扣2分;2、未配备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或不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查看企业有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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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财政部、安监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分) |
1、未按规定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扣2分;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未全部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扣1分;3、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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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内容简明、实用、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有演练记录。(4分) |
1、应急预案无备案的扣2分;2、未定期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进行修改的扣1分(三年修订一次);3、未组织演练或演练无记录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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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现场安全管理(30分) |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的数量和选型应符合规范要求,并确保完好有效。(5分)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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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设备、作业场所、仓库等安全防护设施安装齐全,按规定使用检测报警仪、防火防爆装置、联锁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5分) |
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未按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装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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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设备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鉴定或校验,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均在有效期内。(5分)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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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气设备选用布置和临时电线架设符合电气规程标准。配电房安全用具齐备且定期检验合格。(4分)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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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6分) |
1、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不落实的扣6分;2、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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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卫生措施符合要求(5分) |
现场核查通风设施、防护用品、应急器具、体检制度及落实情况等,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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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隐患排查治理 (20分) |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落实岗位自查,车间、班组检查,管理部门综合检查等分级分类检查和问题整改记录。(4分) |
1、未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制度的扣4分;2、分级分类检查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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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规定评估、处置、报告重大隐患,如实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4分) |
未按规定要求报告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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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重大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等五项工作内容。(4分) |
未按规定落实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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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开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4分) |
整改期限内未完成隐患整改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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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台账,并按要求认真登记。(4分) |
1、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扣4分;2、档案记录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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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10分) |
初次评定当年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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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的;经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和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拒不整改和拒不缴纳罚款的;不配合和阻挠执法的。每有一项直接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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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育培训及安全文化 (10分) |
1、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建立《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3分) |
1、未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的扣2分;2、未建立健全“一人一档”的培训档案的扣1分。扣完为止。(企业提供花名册,现场抽取5-10人个人培训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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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岗。(3分) |
岗位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核,未取得相应资格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随机抽取2-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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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企业员工熟知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工作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分) |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2、企业职工对岗位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不熟悉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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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加分项) |
1、被市、县评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的,加2分;被国家、省级评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称号的,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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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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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分别按80分、75分、60分计入总分;企业承诺践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经企业诚信等级评估小组考评后,按20%计入总分。(100分制) 2、A级:90分(含)以上;B级:75分至89分;C级:60分至74分;D级:59分(含)以下。 3、下列情形企业诚信等级按D级企业确定:应申请而不申请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的承诺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承诺而未承诺的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企业当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企业弄虚作假,有瞒报事故、提供虚假安全生产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况的。 4、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企业实际,可以增加确定为D级企业的条目,但需报本级安委办审核。 5、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对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评估项目进行适当细化和调整,但不得超过规定分值,并报本级安委办备案。 |
四、评估附表
评估情况概述: |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另加页): |
考评结论: 根据《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方案》,本评估单位对该企业进行了评估,评估实际得 分,达到了安全生产诚信等级 类要求。 评估单位保证评估报告的内容真实有效,建议予以核准。 评估人员签名:
(评估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企业确认: (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A级诚信企业审核表
填报单位: (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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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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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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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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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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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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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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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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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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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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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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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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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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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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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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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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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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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当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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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 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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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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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委办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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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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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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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审核表后附A级诚信企业评估报告。市(设区市)属B级诚信企业审核可参照此表。
附件4
需调整诚信等级企业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管部门 |
拟调等级 |
调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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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调整原因可加页
附件5
B、C、D级诚信企业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和领域 |
安全标准化等级 |
诚信等级 |
评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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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三级 |
B级 |
C级 |
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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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企业诚信承诺书
为了弘扬石家庄“包容谦和、勤劳淳朴、豁达豪爽、诚实守信”的城市精神,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二、承诺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五、承诺积极参加与石家庄市社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企 业 名 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抄送:省安委办,市政府办公厅,郝竹山副市长、于胜永副秘书长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印发